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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甘肃网7月26日讯(西北角·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)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兰州公安西固分局对各类涉网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,全力推进打击整治行动,于今天抓获一名涉嫌组织淫秽表演并以此牟利的犯罪嫌疑人,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。

据了解,7月25日,西固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:有一名网名为“A*”的人利用互联网建立所谓的“网聊群”,在群内用“隐晦字眼”标注“淫秽表演”价格,再由“顾客”进行选择,自己则根据顾客的需要安排“小妹”进行表演,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。

经侦查,民警确定了网名为“A*”的人真实姓名为李某,并锁定了其居住地。7月26日,在西固城派出所的配合下,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。

经依法讯问,李某对其涉嫌组织淫秽表演、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的深挖扩线工作正在进行当中。

民警介绍,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: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警方提示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网上行为,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、有悖网络道德、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,不断加强法律意识,依法文明安全上网,共同打造和谐、文明、清朗的网络空间。任何严重违规,置法律于不顾的直播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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